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認為,高通的商業行為阻礙了你的手機銷售。但高通首席執行長史蒂夫·莫倫科普夫(Steve Mollenkopf)說,公司向智能手機制造商銷售芯片的方式對所有相關人員來說都是最好的。
高通的“無許可證,無芯片”政策是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針對高通提起的訴訟的核心。本月,律師們在美國圣何塞地區法院(US District Court in San Jose)向法官高露西(Lucy Koh)提起訴訟。史蒂夫·莫倫科普夫是周五作證的證人之一。
根據這項政策,公司必須先獲得高通公司的專利許可才能銷售芯片。對于這個無理的要求,高通公司的客戶都很反感,比如蘋果和三星等。
史蒂夫·莫倫科普夫說,這種做法是為整個行業做事情的最好方式,而不僅僅是為他的公司。這是因為高通的專利許可涵蓋了手機可能使用的更多技術,而不僅僅是該公司調制解調器芯片中的技術。調制解調器允許手機與移動網絡通話。
莫倫科普夫說“我們只賣給有許可證的公司,因為芯片并沒有涵蓋所有的知識產權。我們要做的是確保(手機制造商)得到保護。他以手機連接網絡時使用的安全框架為例。“它沒有體現在芯片上,沒有體現在手機上,但它存在于所有這些東西中。”“我們產生了大量的iP,這使得系統能夠正常工作。”
FTC在調制解調器芯片競爭對手英特爾(Intel)和iPhone制造商蘋果(Apple)的協助下,于兩年前提起訴訟,稱高通(Qualcomm)壟斷調制解調器芯片,并試圖維持其實力,從而損害了競爭。這場審判揭示了科技行業最重要的業務,智能手機的內部運作,展示了供應商如何爭奪主導地位和利潤。
蘋果在2011年和2013年達成的收購高通調制解調器芯片的協議就是關鍵的例子。舉例來說,史蒂夫·莫倫科普夫證實,在2011年達成協議之前,蘋果曾與高通接洽,希望在iPhone上獨家供應高通的調制解調器芯片,以換取10億美元的獎勵。雖然獎金數額尚未披露,但已經發放。
蘋果負責采購的副總裁托尼·布萊文斯(Tony Blevins)在上周五早些時候的證詞中,對蘋果與高通的合作關系提出了截然不同的看法。
他說:“在我們采購組件時,我們通常會爭取獲得至少兩個來源,可能不超過六個。”“我們認為競爭和市場力量對我們實現最佳杠桿非常重要。有了排他性,就不會有競爭了。
布萊文斯說,高通在要求客戶在購買其產品之前必須獲得專利授權方面幾乎是獨一無二的。Blevins表示,另一家芯片制造商試圖這樣做,但是從Blevins到其首席執行官的一次電話會議改變了這種做法。
盡管如此,史蒂夫·莫倫科普夫還是為公司的做法進行了辯護。高通甚至在2015年考慮將其技術授權業務從芯片銷售業務中分離出來,最近被任命為首席執行官的莫倫科普對此表示反對。
莫倫科普夫補充說“許可證允許我們及早投資于技術。它產生大量的IP,該公司將收益用于研發新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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