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最起碼應該是去盤活閑置資源,有償與他人分享,從而提升社會資源的利用效率。共享充電寶、共享單車,其實都是包裝過的租賃業務,從平臺、業務模型、資產、網絡效應和市場趨勢這 5 個維度,共享經濟和租賃經濟之間有著涇渭分明的差異:
1. 平臺
首先共享經濟需要一個鏈接兩端,為雙方提供撮合、交易服務的平臺。正像 Uber 鏈接了私家車主和乘客,Airbnb 鏈接了個人房東和有住宿需求的旅行者。平臺賺取的是服務費、中介費,以及流量帶來的廣告收入。
共享單車和充電寶這樣的租賃業務是不能稱為平臺的。因為他們都是由單一商家直接面向消費者提供出租業務,商家本身就是物品的所有者,不存在撮合交易的過程。商家是直接通過工具型的 APP 或其他流量入口,出租物品的使用權,賺取租金和押金的利息。
2. 業務模型
得益于平臺鏈接起了兩端的用戶群體,共享經濟的業務流程一定是 C2C 的,由用戶對用戶,這才符合共享的精神;而租賃業務大多是 B2C 模式,直接由商家提供服務或出讓物品的使用權給用戶。這是由公司主導參與,應歸類于商業行為,談不上共享。
3. 資產
在共享經濟的 C2C 中,平臺只是起撮合交易的作用,并不占有物品、服務的所有權,是非常輕資產的模式。所以不論是 Uber 還是 Airbnb,因為不占有汽車、房屋這些物品,因此也不需承擔后期的維護費用,這些成本都是由私家車主和房東自己去承擔。如果不考慮補貼大戰,只說商業本質的話,Uber 和 Airbnb 簡直一本萬利,其邊際成本幾乎為零。
而租賃經濟要維持增長,必須持續保持投放規模的擴大,也就是一份資產投入對應一份收益,這是非常重資產的租賃模式,在邊際成本方面的降低也非常有限。
4. 網絡效應
對于輕資產的共享經濟,C2C 的雙邊網絡效應是非常明顯的。不論 Airbnb 的房東和房客,還是 Uber 的司機和乘客,都是越多的 " 供給端 " 使得 " 需求端 " 的體驗更好,越多的 " 需求端 " 又刺激了 " 供給端 " 的銷售。兩個 C 端的相互促進,會促進平臺像滾雪球一樣的成長。
對于租賃經濟而言,網絡效應卻沒那么明顯。確實摩拜、ofo 投入越多的單車,會減少用戶找車的成本,用戶的粘度會增大,降低退押金換廠商的可能。而騎車的人越多,也會加大企業的市場投放力度。
但問題是,摩拜、ofo 并沒有占住流量入口。現在有很多新晉涌入市場的單車,從微信、支付寶掃一掃都能用車,并不需要非得裝 APP,而且無需押金,這就讓用戶擁有了很多替代選擇。
5. 市場趨勢
沒有網絡效應,就難以形成壟斷優勢,市場趨勢一定是各自割據一方,多個平臺并存的局面。那你又憑啥自稱為獨角獸企業呢?所以共享單車是有價值,但我認為估值不應該這么高。因為資金的乘數效應,網絡效應并沒有這么大。
而真正的共享經濟,由于網絡效應的存在,居領先地位的平臺規模收益(Return to Scale)會顯著遞增,最終會利用更豐厚的資本優勢清盤對手,很容易形成贏家通吃的局面。正如 Airbnb 現下規模就已很難被追趕,滴滴統一了國內市場,Uber 雖然在全球多個國家還在大戰之中,但每個市場也僅剩一兩家競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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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36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