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貸款不去銀行去典當行?當心“撿芝麻丟西瓜”新金融
“前段時間想買房,結果手頭資金周轉不開,銀行那邊的貸款也有點問題,最后還是找了典當行,把之前的房子典當,湊錢交了款。”近日,剛買了二套房的小吳向記者透露了買房借款的“新姿勢”。
然而,這種借款方式真的合法可行嗎?
典當購房很火
根據小吳的線索,《國際金融報》記者找到了北京地區一家提供典當房產業務的典當行。在記者表達了想要將已有的房屋典當借款來買二套房時,該典當行的工作人員顯得毫不意外,并向記者積極地介紹了他們的相關政策。
據了解,這種情況在北京地區并不罕見。在記者走訪的幾家典當行中,大部分典當行對類似業務表現得駕輕就熟。
其中一家典當行的工作人員表示:“只要提供的房屋情況屬實,個人征信沒有問題,那我們這邊很快就能給您放款,對您借款的用途,我們并不像銀行之類的金融機構管得那么嚴,無論是買房或者裝修,您都可以隨意支配。”
上述工作人員稱,實際上,有不少人都用這種方式獲取資金,來繳納二套房的首付或全款,據她個人了解,今年以來,將借款用于購房的客戶,占來公司辦理典當業務的近1/3。
對于安全性問題,另一家典當行的工作人員王某表示,“你放心,肯定沒有問題,我們不是第一次辦理這種業務。”
王某還向記者透露,比較大型的典當行資金背景相對雄厚,借款都是自有資產,“如果去小一點的典當行就不好說了”。在記者追問這類小典當行會出現什么樣的問題時,王某表示,很多小典當行自有資金不足,是和一些別的金融機構合作的,因此可能借款最終無法拿來買房。
放款快利息高
記者在走訪中了解到,與銀行相比,典當行放款快,一般半日到三日內,客戶即可拿到借款,但利息比銀行高出一大截。
朝陽區某典當行的工作人員小張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該典當行的借款月利率為1.3%,與銀行不同,他們采取等額還息、最后集中歸還本金的方式。小張稱:“比如你把手中的房子典當,借來300萬元,借款時間半年,那每個月你需要歸還3.9萬元的利息,在最后一個月,除了還利息外,還需要一次性還清300萬元的本金”。
小張還補充說:“我們這邊一般期限都是半年,如果這半年內信譽表現比較好,而且半年還款確實有壓力的話,可以酌情延期,最多半年。”
記者通過計算得知,以借款一年為期,月利率為1.3%的典當行借款方式,僅利息就需要15.6萬元,年利率達15.6%。
北京某股份制銀行分行信貸經理王先生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典當行借款的利率與銀行相比差距明顯,即使銀行的二套房貸利率為基準利率上浮20%,年化利率也僅為5.88%。
上述典當行工作人員小張表示,典當行做的就是短期的借款生意,“我們利率肯定是比銀行那邊高很多,但我們優勢在于放款比較快,你只要個人相關信息、征信沒問題,那最慢兩天也能拿到放款了,你要是在銀行辦,最快也得幾個星期”。
小張還給記者出了個“主意”:“您要是買二套房資金周轉不開,我建議不如一邊在銀行這邊申請房貸,一邊在我們這邊典當之前的房子,等您房貸拿到了,再把我們這邊的錢還上就行了,我們這里還款方式靈活,隨時借隨時就能還。”
記者對這個建議的可行性提出質疑之后,小張稱,很多在他們這里辦理典當借款買房的都是走的這種途徑,“或者您也可以跟朋友家人借錢,不過是盡早還掉我們這邊的比較好,畢竟我們這邊利息收的還是比較高”。
使用這種途徑籌集購房資金的小吳表示:“之前買房時就只差一點錢,理財資金一時取不出來,看上的房子又簽得比較急,所以才找了典當行。理財資金一到期,我就取出來,趕緊還了在典當行的借款,從借款到還款也就兩個多月時間。我們提出提前還款的當天,就辦妥了所有手續”。
切勿因小失大
今年5月14日,商務部辦公廳發布《關于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和典當行管理職責調整有關事宜的通知》。通知稱,商務部已于2018年4月20日將制定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和典當行三類公司的業務經營與監管職責劃給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記者就典當房產來籌集二套房資金的合規問題咨詢了上述王經理,王經理稱,之前,很多投資者在購買二套房資金不足時,選擇在銀行抵押首套房獲取消費類貸款,并將這類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行業。但近年來,銀行監管趨嚴,不少銀行貸后管理不審慎,觸犯紅線,被監管部門開出罰單,銀行也加強了對住房抵押消費類貸款的貸后管理,這是導致一些投資者將目光轉向典當行一類金融機構的重要原因。
王經理提醒投資者,現在很多典當行的管理相當不規范,投資者在選擇典當行時需要謹慎對待。
對于上述典當行工作人員提出的同時申請銀行貸款的方式,王經理稱,并不建議投資者如此處理,“一方面,典當行在放款時也會調取申請人的征信記錄,頻繁查征信,可能會影響到銀行房貸的申請。另一方面,即使銀行房貸的放款速度比典當行慢不少,但一般情況下,不會對投資者造成違約等影響”。
王經理強調,在選擇購買二套房時,更應當考慮的是實際購房需求以及經濟承受能力,切勿因小失大,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目前我國對典當行‘以房買房’的業務管理還屬于灰色地帶,這讓一些投資者有了可乘之機。但從5月份發布的文件來看,典當行管理職責被劃歸銀保監會,這也能透露出,典當行的監管或進一步趨嚴,預期未來對這種‘以房買房’的情況會進一步規范管理。”王經理稱。
【來源: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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