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平臺“巨無霸”,監管待加強新金融
電商平臺、出行平臺、短租平臺、外賣平臺、旅游平臺、社交平臺、搜索平臺……進入移動互聯網時代,“平臺”成了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平臺經濟成了中國經濟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員。“發展平臺經濟”也在今年首次被寫入了《政府工作報告》。
平臺經濟,其實早已有之。農貿市場、房產中介……凡是供人們進行交易交互、匹配供給和需求的場所或機構都可視為平臺。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在線上進行撮合交易、匹配供需的成本大大降低,時空障礙也被一舉克服,為平臺經濟造就了飛躍的機遇。我國廣闊的市場、海量的供需、巨大的流量,更為平臺經濟提供了優質的土壤,不少“超級平臺”順勢而生。
對于平臺經濟,人們既熟悉又陌生,既歡迎又擔憂。歡迎,是因為它帶來了便利、實惠和發展的機會;擔憂,則因這些快速長成的“巨無霸”實力雄厚、威力巨大,帶來了一些不確定性。
平臺成長為何如此神速?“超級平臺”的崛起,會不會導致市場壟斷、影響社會福利?對平臺企業的監管又該如何與時俱進呢?
平臺為何“一飛沖天”?
既源自網絡經濟的自身特性,也得益于資本力量的強力推動
“1995年,全球互聯網公司中市值最高的前15名主要是互聯網服務提供商(ISP)、媒體和硬件或軟件公司,而到2015年,前15名中有13家是平臺運營商,分別從事電子商務、搜索、社交網絡等。”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李勇堅說,在數字時代,平臺經濟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發展。在我國,淘寶、京東、微信、百度搜索、美團外賣等平臺更是在過去10年間如雨后春筍般出現。
平臺企業為何會“一飛沖天”?
一方面,它源自網絡經濟的自身特性。
“平臺作為中介,溝通著供需兩端,而它獨有的‘跨邊網絡外部性’會形成一種正反饋、‘滾雪球’的機制。”北京大學市場與網絡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永偉舉例說,電商平臺可以通過促銷吸引消費者,從而吸引更多供貨商加入平臺、讓消費者更容易買到商品,如此一來,平臺又會反過來受到更多消費者青睞,形成一種正向循環,利用這種“回振效應”,企業就可以獲得迅速成長。
“平臺經濟具有網絡規模效應,即平臺內用戶越多,競爭力就越強。在這種經濟模式下,先行者們一點微弱的領先優勢都有可能被放大,從而形成巨大的市場力量。”李勇堅表示,這就導致在平臺經濟運行過程中很容易出現“贏家通吃”“一家獨大”。
另一方面,得益于資本力量的強力助推。
在平臺經濟中,企業并不像傳統生產商或經銷商那樣直接地生產或銷售商品,其營利也并不一定要依靠中介服務本身,而是可以依靠廣告、數據分析、競價排名、金融產品等渠道進行交叉補貼。相應的,對平臺企業的估值更看重其網絡的價值、未來的成長前景。
“網絡經濟時代最重要的就是流量,即便它當下還不能變現,甚至還沒有清晰的盈利模式。”陳永偉解釋道,對流量的投資有些類似于金融領域的實物期權——當下并不確定它能否產生價值,但很可能將來會有,“要是等別人都想清楚了,說不定流量就被搶光了。大的平臺企業有資金、有實力,當然要早點下手,擴展業務版圖。”
從一定程度上講,對平臺的投資就是對未來的投資。過去幾年間,我國大量的互聯網創業項目得到了互聯網巨頭、專業投資機構、金融機構及相關實業集團的關注乃至投資。像三大互聯網巨頭BAT,基本都會在最熱門的領域中,選擇前景廣闊的平臺企業進行投資。
一旦被資本選中,新興平臺就會獲得充足的“糧草”,用于技術研發、業務擴張乃至補貼市場等等,估值上升后又會吸引來新一輪的融資。在這一商業邏輯下,一些平臺的估值在短時間內攀升到上千億元、實現“一飛沖天”也就不足為奇了。
“目前,平臺企業已經成為中國經濟中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其在拉動消費、創造就業、提升資源配置效率等方面,都發揮了不可忽視的作用。”陳永偉說。
平臺一定“店大欺客”嗎?
市場是開放的,用戶可以“用腳投票”;競爭格局多變,平臺并非“高枕無憂”
對平臺經濟而言,大有大的好處。
“僅僅從學理上說,某個領域的市場上如果只有一個平臺,會使網絡的規模效應發揮到最大。只要一切割網絡,規模經濟便會削減,而且大幅往下走。”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管學院副教授黃少卿表示。
當然,大也有大的弊端。
在“超級平臺”崛起的同時,人們最為憂慮的,往往正是它的“大”。有觀點認為,少數“超級平臺”已在各自領域內構成了壟斷,并可借助壟斷力量操控商家、損害消費者利益。
不過,也有專家認為,平臺是否構成“壟斷”,不僅要看市場份額、是否有支配地位,也要看其具體的行為是否得當。“超級平臺”一定會“店大欺客”嗎?仔細分析,其實未必。
一來,市場是開放的,選擇是多元的,用戶可以“用腳投票”。
“與傳統商業相比,平臺經濟上貨比三家的成本更低,消費者往往會安裝多款同一功能的APP,會在不同平臺上進行交易。”陳永偉認為,用戶黏性不高,導致平臺不敢“胡作非為”,因為一旦這樣做了,消費者很容易也很方便轉向其他平臺。眼下,橫向擴張、跨界競爭正在平臺經濟中越發普遍,平臺間競爭也變得空前激烈。
二來,技術迭代加快,競爭格局多變,平臺并非“高枕無憂”。
2016年,多年蟬聯全球互聯網企業市值首位的門戶網站平臺雅虎急速衰落、最終賤賣,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它忽視了搜索引擎這一新技術。互聯網技術的更新迭代加速,也就決定了平臺興衰會頻繁發生。
正所謂“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平臺企業成長時會享受到“滾雪球”的紅利,一旦經營不善又可能會像“多米諾骨牌”一樣快速崩塌。陳永偉舉了個例子:2004年—2005年底,當時我國最大的電子商務平臺eBay便經歷了市場份額的驟降——從72.4%一下跌至36.4%,而淘寶的份額則從7.8%迅速升至58.6%,其背后的原因就是eBay試行收費且手續繁瑣,而淘寶卻適時推出了解決在線交易信用痛點的支付寶。
“即便有平臺‘一家獨大’,只要市場準入相對容易、存在很多潛在的進入者,市場就仍處于競爭狀態,讓領先者有所忌憚。”在陳永偉看來,對“超級平臺”的莫名恐懼其實沒有必要。
如何加強平臺監管?
政府部門要打造公平競爭環境、避免損害公利,企業要加強自我管理
去年“雙11”前,一些商家接到電商平臺通知,只能參加一家平臺的促銷活動;今年三四月間,美團外賣、餓了么與新入市的滴滴外賣在無錫展開價格戰,補貼前提同樣是讓商家“選邊站隊”。
同查一個航班、同住一間酒店,平臺給不同用戶的價格卻不盡相同,有時越是熟客反而越貴。今年2月以來,類似新聞屢見報端,讓不少消費者對平臺的“價格歧視”心生不滿。
二選一、大數據殺熟、價格戰……即便平臺運營要忌憚于市場法則,但作為企業,又有可能在追逐利益過程中影響市場秩序、損害用戶利益。監管如何才能跟得上呢?“應該根據哪個管更有效,在政府部門和平臺之間劃出一條邊界,明確哪些事該讓平臺干,哪些事該讓政府部門干。”陳永偉說。
于政府部門而言,應打造公平競爭環境、避免損害公利。
“對平臺的監管要聚焦其具體行為。”李勇堅認為,一些平臺采取了持續創新和用戶至上的戰略,使其能夠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和社會福利最大化的目標,但也有些平臺利用其市場地位限制其他新進入者,甚至破壞產業創新,比如“二選一”等。對這些行為,政府部門要根據相關法律加以嚴管,建立利益相關方損害賠償規則,限制不正當的競爭行為。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就業機會是重要的公共利益。”李勇堅打比方道,電子商務起步時對就業有明顯促進作用,但后來對實體店等傳統業態的沖擊與日俱增,“對線上線下變化帶來的就業增減,政府應當進行精細化的測算。如果平臺擴張沒有增加就業,反而帶來大量失業,還是應當及時出手,調和新舊業態間的矛盾。”
于平臺企業而言,也應發揮特有優勢,做好自我管理。
平臺貼近市場,掌握著具體信息,也擁有多種工具,在自我管理上大有可為。
“平臺應該鼓勵更多的利益相關者參與治理,共同制定平臺規則、維護平臺秩序。”陳永偉舉例說,過去阿里巴巴想解決假貨問題,但做貨品鑒定工作不僅需要大量人手,還需要專業知識,效果一直不佳。后來,淘寶創立了由資深買家和賣家組成的“大眾評審團”,共同參與校驗規則的合理性、處理維權糾紛、判定違規商品等,“具體的商戶和消費者對交易情況更加了解,因此他們做出的判斷也往往更為準確、更能被當事人認同。”
未來,平臺經濟還會給我們帶來哪些改變與驚喜?讓我們拭目以待。
【來源:人民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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