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會死嗎?新金融
前幾天和幾個媒體人朋友聊天,聊到P2P行業的未來時,大家有一個共同的擔憂:P2P行業再這么禁下去,恐怕要死了。
P2P是不是到了生死邊緣?筆者不是從業者,不能給出答案。但筆者知道一個現實,P2P的禁令太多了,如果再出一兩條禁令,P2P可能就真到生死邊緣了。
雖然目前頭部P2P平臺已經做好備案準備,但細觀之,多數平臺是否真的合規尚屬未知。如果有平臺說:我完全合規,那么恭喜你,要么你過去經營的資產完全合規,要么你現在基本沒什么資產可做。
1、“精神分裂”的P2P
當下的P2P是分裂的。
舉例來說,《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下稱《通知》)下發后,現金貸被一刀切。《通知》將現金貸定義為:具有無場景依托、無指定用途、無客戶群體限定、無抵押等特征,同時指出“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開展“現金貸”業務進行清理整頓”。
“現在的消費貸,都不需要和線上、線下的場景了,直接申請貸款時勾選一個資金用途就可以”網貸從業者A女士提到。
這種消費貸是否屬于現金貸?如果說它屬于,它并不像過去現金貸那樣小額、短期、高利,如果說它不屬于,它的場景依托和資金用途名存實亡,細究之下,不能排除是一種擦邊球,但如果沒有這種擦邊球,P2P行業還能生存嗎?
網貸暫行辦法的13條禁令,首付貸、校園貸、“小額現金貸”一刀切,金交所整頓,以及剛剛下發的29號文,網貸平臺能做的資產越來越少,未來做什么?供應鏈金融或許是一條路,但是供應鏈必須依賴核心企業,需要一家一家的去開拓資源,沒有“爹”的P2P平臺想打通這條線很難;車抵貸或許是條路,但是汽車質押需要大量庫房、人員投入,需要資金,資金不是誰都有的。
南方一大型P2P平臺的從業者B女士對筆者表示,我們主要做經營貸,就是供應鏈金融,現在網貸業務余額就三五個億人民幣。
三五個億貸款余額產生的利潤能否覆蓋其經營成本?我想是不夠的,P2P歸根結底還是企業,企業就要盈利,無法盈利的企業能存在多久?如果A女士所說的消費貸被定義為現金貸,估計又要多很多貸款余額三五億的大型平臺了。
再舉例,《關于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指出,禁止轄內機構繼續提取、新增風險備付金,各地應積極引導網貸機構引入第三方擔保等保障方式。
監管要求P2P行業取消風險備付金,本質上是要打破剛信兌付,但因為P2P的歷史問題,很多投資人對沒有剛性兌付的P2P并不信任。“爾冬,我們下線風險備付金這事,盡量還是不要報道,我們怕造成投資人流失,其實風險備付金雖然下架了,但如果借款人逾期,我們依然會代償,但是這個事情不能說。”北京一頭部平臺的C先生對筆者表示,實際上除了C先生,業內很多平臺也都闡述過類似的看法。
P2P合規嗎?P2P不合規嗎?筆者不知道,但筆者知道,P2P現在是精神分裂的,而這種分裂來源于它的過去。
2、P2P的過去和救贖
互金媒體圈存在很多傳說。
“上海某平臺曾在某次融資時,自融了3000萬元,融資款一到就把窟窿堵上了;北京某百億平臺現在還有假標;南方某巨頭創始人,我覺得他早晚要坐牢的,他進資本市場的錢是哪來的;其實我覺得我們平臺也存在問題,不過盤子大,風險現在在盤子里搖擺、消化;過去,有幾家平臺沒有自融過啊,深究的話都要坐牢,要是平臺創始人都去坐牢了,誰去堵窟窿?最后還得政府兜底”。
許多從業者、媒體人和筆者交流時提及過這個行業可能的內幕,筆者認為這些內幕并不完全是空穴來風,在行業發展初期,P2P被很多企業看成是私人銀行:從銀行無法融資?搞個P2P;做金融沒牌照?搞個P2P;個人想買個游艇?搞個P2P。過去幾年P2P是犯罪成本最低的行業,因為犯罪成本低,這個行業存在著太多的風險需要P2P平臺消化,這也是平臺自我救贖的機會。
但從另一個角度講,現有的P2P平臺也做著解決融資困難,盤活經濟的事情,雖然體量無法和銀行相比,但卻有其存在的價值,國家沒有將P2P一刀切,也是看到了它的價值。
孩子犯錯了,家長帶回家打幾下屁股,理所應當,如果過嚴的監管讓行業從一個將要成年的年齡打回上小學的年紀,這個孩子是否還能創造足夠的價值?值得思考。
3、監管疏堵結合外,或應加強引導
現有的監管政策反映出了一個方向:發展讓位于風險控制。對于這個方向,筆者深感認同,但風險控制完成后,行業總歸要發展,監管在控制風險之后,是不是應考慮下如何引導行業發展?
不得不承認,現有政策的禁令多于引導。在諸多禁令中,對P2P行業影響最大的是“個人借款上限20萬元,機構借款上限100萬元的限額規定”,為了控制風險讓P2P做小額分散,這個路線沒錯,但是限額禁令會讓很多平臺規模銳減,后期現金貸之亂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因為P2P缺資產。
限額規定同時指出,個人在不同網貸平臺的借款上限為100萬元,機構在不同網貸平臺的借款借款上限為500萬元,這其實是在下發禁令的同時給了P2P平臺一個變通的方法,幾家平臺合作,可以將一個客戶的價值發揮到最大。但是這種變通的方法在實踐中卻變得不太現實,各家平臺本身就是競爭關系,彼此不夠信任,“行業里合作資產端的,我不能說沒有,但是極少,至少我們沒有這么做”南方一家大型平臺高管層對筆者表示。
沒有信任中介或足夠分量的文件引導,監管層在限額方面的疏堵結合難以實現,但如果疏堵結合不實現,P2P有多少資金是流向實體行業,有多少資金是在變相的“現金貸”這類擦邊球資產上左右徘徊呢?
【來源:陳劍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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