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3巨頭“互授版權”一出手,“音樂第一股”咋就退出游戲了?水煮娛
一家經營了8年的在線音樂平臺成了“版權大戰”的犧牲品。近日,多米股份發布公告宣布暫停多米音樂App客戶端和偶撲客戶端的業務運營,引起一片嘩然。而在接受相關媒體采訪時,多米音樂創始人、董事長劉曉松不禁感嘆:“版權大戰比我們想象得快和狠。”
就此,《長江商報》記者柳鶯和筆者進行了一番分析。
2016年9月,多米音樂的運營公司多米股份宣布掛牌新三板,成為國內“音樂第一股”。但實際上,早在2013年,多米音樂就已經在音樂播放器的大戰中落入下風。原因就在于版權之上。
結果呢?據多米音樂2016年的公開轉讓說明書顯示,其2014年1月的月活躍用戶數為2200萬人,到2015年12月,跌至850萬人。
版權對于一個音樂APP到底有多重要?答案是比以前更加致命。
沒有足夠的版權,作為一個播放器的音樂App,就失去了其播放的價值。必須自帶樂庫,必須讓用戶能夠在自己的樂庫里盡可能找到所有想要的音樂,才能稱其為音樂App。
有很多人則認為,近期騰訊音樂、阿里音樂和網易云音樂之間開始互授版權,將會降低音樂App對版權的依賴。
可這種觀點如果成立,多米音樂就不會在此刻宣布退出了。
版權大戰沒有結束,互授版權,并不是免費共享曲庫,資金實力和獨家曲庫依然是版權的關鍵點所在。
同時,誰能夠獲得不互授1%的最頭部版權資源,將是版權大戰的膠著點。目前的格局,應該是三巨頭相對穩定格局了。
由此,不難發現,音樂App不可能擺脫對版權的依賴,反而會更加依賴版權。
但現在會出現一種另類的擺脫辦法:
即通過版權合作的方式,從簡單的銷售音樂,往上下游鏈條上尋找更多的音樂衍生品,在衍生品上創造出屬于自己的IP。
如一直在版權上偏弱勢的網易云音樂,就是以歌單和評論的方式,形成了一個類似“彈幕”一樣的用戶創造的內容IP,從而形成黏性,亦讓其在去年暑期大量歌曲因版權下架后,依然能夠對核心用戶保持黏性。而更多地延伸,或許會在音樂的實體產品,尤其是“唱片”形式消失后,如何找到更多音樂承載周邊的環節上下功夫。
二線音樂App,由于缺少樂庫存量,很難在全平臺模式下存活。
應該效仿垂直電商那樣,走垂直、小眾的路數,形成自己的另類特征,前面提到的網易云音樂的歌單模式,其實就是網易當年突圍,從二線晉級一線的手法。
現在真正制約二線音樂App的,還不是能否找到小而美的模式,而是如何找到盈利點。這是三巨頭自己都還沒有真正破解的局。
作者:張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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