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直連、關通道:聚合支付大洗牌新金融
“我們拿牌照的,還真不如他們不拿牌照的、或不按牌照出牌的。”大林曾私下跟我說:“你看看他們,什么都能干,發卡、收單、轉接清算、理財、投資、放貸,連張牌照都沒有、或是只有一張收單牌照,業務卻做得簡直像拿了‘銀行牌照’。”
大林是某持牌支付機構的戰略業務部門人士。他的無奈,源自某種程度上的“不公平競爭”。業內也形象地把這一比拼形容為“穿皮鞋的和穿球鞋的賽跑”,而賽程在過去3、4年。
在此期間,整個第三方支付市場、包括移動支付在內的新金融業態迎來創新大發展,但一些機構在急速“創新”在過程中又難免觸及甚至超越合規的邊界,形成監管套利。于是,支付機構靠資金沉淀做餌讓銀行“放通道”者有之,大搞與發卡行直連者有之,二維碼無標準無秩序肆意拓展者有之,通過客戶備付金賬戶超額獲取銀行授信額度并用于理財投資者有之、把本該“T+1”的支付結算做成“T+N”(資金留存)或“T+0”乃至“T-N”(信用放貸)者有之。
在這一段賽程,按著牌照監管要求循規蹈矩的“好孩子”們往往有著一張落寞的臉,他們的“審慎”被市場說成了“落伍”。“叢林社會”的市場評價邏輯下勝者為王,哪怕是靠著監管套利的“勝”,也被說成了“彎道超車”。
然而風水輪流轉。包括支付產業在內的整個金融政策語境,在過去半年里迅速地完成了由促發展向嚴監管的取向切換,守住安全底線、服務實體經濟、回歸小額便民才是頭等大事。在支付產業,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之后,在去年底前后相隔不到兩個月內,監管相繼出臺了四個重磅文件,這一密集的程度史無前例。
這四個文件分別是:
《關于進一步加強無證經營支付業務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發〔2017〕217號,下稱“217號文”)——繼續深化無證機構整治工作;
《關于規范支付創新業務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發〔2018〕281號,下稱“281號文”)——加強市場風險防控,規范創新發展;
《關于調整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發〔2017〕248號,下稱“248號文”)——強化備付金集中存管,切斷支付機構直連銀行模式;
《關于印發<條碼支付業務規范(試行)>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發〔2017〕296號,下稱“296號文”)——規范條碼支付健康發展。
大林說起這事兒的語氣里有種終于揚眉吐氣的痛快,他說這是他們這些“合規創新”業內人士們的“福音”。這兩個月來,置身業內,他能感受到以前在中間地帶觀望的企業,現在開始向合規這一邊靠攏。
上述密集的監管發文像是一個路標:支付產業進入“直行道”。
如果彎道超車拼得是創新的靈活和闖勁,那么直道加速該比創新的規范和穩健。
斷直連
一些在牌照意義上僅為“第三方收單”的支付機構,靠直連銀行做著事實上的轉接清算方;一些商業銀行替移動支付巨頭“放通道”,從移動支付巨頭那里拿到接口,再放給下游的其它銀行或支付機構,事實上承擔著轉接清算職能。這在行業里早已是公開的秘密。
本期“愉見財經”要說的第一種被監管要求清理的模式,即典型的直連模式,在281號文和248號文中均被再次嚴辭規范,監管再一次明確,跨行清算須通過有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處理,收單機構、銀行須回歸本位。
在清理直連的時間安排上,自281號文印發之日起,各銀行、支付機構不得新增不同法人機構間直連處理跨行清算的支付產品或服務,至于存量,281號文要求“應盡快遷移到合法的清算機構處理”;但綜合此前人民銀行支付司發的《關于將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由直連模式遷移至網聯平臺處理的通知》(下稱“209號文”)給出的時間結點,線上直連模式遷移至有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的最后期限,是2018年6月30日。
根據后發于209號文(司發文)、且發文層級更高的281號文(行發文)來看,當前可供前移選擇的、有合法資質的投靠,是銀聯或網聯。
事實上在前期,監管方面已多次要求支付機構斷開直連,繼281號文之后,248號文則是從直擊違規支付機構“痛點”的角度、即加強備付金管理,來推動業務合規進程。
有接近監管的分析人士稱,支付機構直連銀行模式的亂象,根本原因在于一些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賬戶多而分散,從而導致支付機構可通過客戶備付金,多頭、超額獲取銀行授信額度,并用于理財或其他風險投資,超范圍經營。
同時,當一些支付巨頭以高額備付金的資金沉淀做“餌”,利潤驅動的商業銀行們,尤其是當一家銀行內部,個金部門、網金部門、總行、分行都掌握一些支付接口,形成“九龍治水各管一段”的格局時,就很容易被各個擊破,紛紛做了支付巨頭們的合作通道。
在此情況下,上述分析人士稱,248號文由人民銀行總行牽頭,通過直接提高備付金集中存管比例,從根源上治理支付機構直連銀行亂象,形成斷開支付機構直連銀行模式的“抓手”。
根據248號文,2018年起,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將由20%左右提高至50%左右;具體執行方式為,2018年1月仍執行現行集中交存比例20%,2月至4月按每月10%逐月提高,至2018年4月將集中交存比例調整到50%左右。
此外,隨著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賬戶管理趨嚴,持牌清算機構必將有機會深度參與到備付金的資金清結算,其服務質量,比如差錯爭議、風險監控、定價機制等等能力,將更多得到體現。
關通道
本期“愉見財經”要說的第二種被監管要求清理的模式,是俗稱的銀行給聚合支付交易“放通道”。民生銀行廈門清算中心,中信銀行深圳相關業務部門,以及浦發、興業等此前均在這塊進行了業務布局。
本身亦無轉接清算資質的銀行,在此間扮演的角色相當蹊蹺。
以作為民生銀行總行一級部門的民生廈門清算中心為例,這一本該只做本行新興支付業態綜合清算平臺的機構,在與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合作中,其事實上承擔了跨行跨法人機構的清算職責,接近于本該由銀聯承擔的角色。
在正常的交易中,用戶向商戶發起交易,商戶將交易上送至收單機構,收單機構通過銀聯,將交易送至發卡行,發卡行扣款之后通過銀聯將資金清算至收單機構,收單機構根據比例進行分潤并將資金分配至商戶。一名接近廈門民生的支付業內人士告訴“愉見財經”,在民生廈門清算中心的模式中,交易上送鏈條變為“商戶—第三方支付群體A —民生廈門清算中心—第三方支付B—銀行”,亦即清算順序變為“銀行—第三方支付B—民生廈門清算中心—第三方支付A—商戶”。此流程可以視作民生銀行收單業務的“大商戶”處理。
尤其是兩大移動支付巨頭的業務流程中,需要像民生廈門、中信深圳這樣的“放通道”者存在,以把他們的接口放給下游的各個收單銀行或第三方收單機構,以便讓商戶有聚合支付可接入。
監管將此都看在眼里。217號文即劍指了“聚合支付”中存在的此類問題,加大對無證支付機構的整治和處罰力度,281號文中亦有關于支付接口集中管理、不得違規開放交易接口的規定。有市場評論稱,217號文落地,也就意味著銀行系清算大軍的全軍覆沒。
據大林觀察,目前多家商業銀行已經停止了與聚合技術服務商的合作,這甚至牽連了部分本身是合規的聚合技術服務商的業務。此外,由于無證機構被處置,大量此前通過無證機構接入的真實商戶交易也收到影響。
斷開的不合規業務鏈條,需要合規的、有相應資質的清算機構來重新斷點續接。聚合支付行業面臨洗牌,業務受到影響的公司,一大出路便是向真正持有對應業務許可資質者靠攏、建立合作,借著合規“大船”出海。
而相應的,這些持牌機構也正張開雙臂期待合作。比如,銀聯一名相關業務人士透露,他們內部已成立了一個對接小組,具備承接支付機構和銀行交易連接的能力。細心的銀聯還在產品上做了很多準備,比如將原基于ISO8583的報文協議接口格式修訂成了更靈活、市場更習慣使用的XML接口等,以求更好地繼續提供基礎服務。
強監管之下,支付回歸四方模式。一個蘿卜一個坑,各方也將逐步各就各位。
【來源:金評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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