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金控的“誘惑”:產業資本的宏圖與隱憂新金融
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牌照已然成為企業眼中的香餑餑,涉足金融行業成大型產業集團標配。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約有13家國有產業集團和25家民營產業集團涉足銀行、證券、保險等核心金融領域,涉足融資租賃、P2P、小額貸款、第三方支付等領域的公司更是數不勝數。
在國內以銀行為主要融資渠道以及實體經濟不景氣的背景下,金融依然擁有令人艷羨的豐厚利潤。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據wind數據統計,滬深上市的78家金融業公司的2016年的凈資產收益率(ROE)為10.59%,但制造業公司2016年的ROE僅為8.13%,其中鋼鐵行業的ROE更是低至-1.72%。
“經濟新常態下,傳統實體企業又累又不掙錢,在輿論影響下覺得金融錢好賺,就一窩蜂的扎進去。”1月4日,望華資本創始人戚克栴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表示,“也有產業公司希望通過資本運作,實現金融與產業的協同發展。”
衍生而來,鑒于金融牌照審批趨嚴,金融牌照套利成為一個十分賺錢的熱門生意,早一批金融牌照掮客賺得盆滿缽滿。2017年12月底新力金融公告稱擬23.79億元收購擁有支付牌照的海科融通100%股份,進一步刺激了市場對牌照的渴求。
“一個公募基金銷售牌照可以炒到3000萬,一張支付全牌照價格更是在10個億以上,更不用說保險、證券、銀行等牌照了,幾十億起步,有錢也買不到。”1月5日,北京地區某私募基金經理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金控誘惑可見,但風險未知。利在協同與普惠1月5日,海爾風險科學研究院負責人姚希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現在的確有越來越多的產業公司涉足金融領域,但每家公司做金融控股集團的原因不盡相同,有的為擴大規模,有追求產業轉型,有看重金融利潤豐厚,也有希望完善產業鏈服務,很難給出統一的解釋。
“從海爾角度來講,成立金融控股集團更多是為了完善以自身產業為基礎的生態鏈,最終是為了物聯網引爆以及普惠大眾。”
原國家開發銀行江蘇省分行副行長、現協鑫金融(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執行總裁束蘭根看到了更多的積極面。1月3日,束蘭根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實體企業進入金融行業可以更有效地發揮實體與金融的協同效應,一方面企業可以通過產融結合降低融資成本,促進技術升級與企業發展;一方面避免金融系統資金空轉而累積內部風險。
此外,位于產業鏈核心地位的實體企業,能夠更好地評估產業鏈上企業的信用狀況,從而通過商業保理、授信、票據等手段有效盤活產業鏈上的沉淀資產(如應收賬款),相比傳統銀行,可以更好地為產業鏈上的中小企業服務,進而為自身實體部分服務。
如協鑫金控旗下有三大板塊業務,分別是金融租賃、保險經紀和產業投資基金。在產業基金方面,協鑫同蘇州高新區合作成立了150億元的產業并購基金,和徐州市國盛投資簽約30億元成立徐州市高端智能制造并購產業基金,通過基金來推動當地大型產業的落地工作。
與此同時,企業大規模進入金融行業也是普惠金融的催化劑。
“三農、小微、供應鏈,傳統銀行不愿做的臟活累活在我們都愿意做。”某互聯網公司金融部門人員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在大數據和互聯網技術支持下,可以更好解決三農、小微這些傳統金融盲點的金融支持問題,但這些東西同樣需要錢需要牌照,所以公司自然會買牌照或成立金融公司。”
問題的另一面是,并非所有企業都適合做金融。既不是實體企業開始做一些如P2P業務、融資租賃業務就是產融結合,也不是成立幾家金融公司就是金控集團,更不能以拿全金融牌照為榮。
多位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的金控領域人士都表示,符合產業集團本身發展需要的金融經營理念、良好的流動性管理和金融人才儲備是實體企業做金融的重中之重。
束蘭根也認為,企業進入金融行業需要有正確的戰略導向,良好的財務能力和觀念,以及完善的金融人才、儲備、風險管理系統。
“一些企業認為只要沾上金融就可以賺大錢,盲目地引入一些如P2P、產業基金等業務,只想著用金融賺錢,忘了產融結合最后的本質是要反哺實體經濟。”束蘭根說,“更重要的是,涉足金融領域先是要從實體經濟中抽錢的,發展一段時間后才能反哺實體產業。如果企業沒有充足的現金流,貿然通過杠桿方式涉足金融行業只會加重集團負擔,甚至危及本業。”險在偏離主業與風險傳染多位金融行業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金融控股集團積累的風險主要有公司杠桿借貸入股導致負債率抬升,偏離主業導致經營不善,違規經營和監管套利、關聯交易,金融風險與產業風險交叉傳染四方面。
“一些企業為了入股甚至控股金融公司,會利用杠桿借款,但如果企業本身利潤不能穩定增長,入股的金融公司也不能快速創造利潤,那么杠桿入股的資金利息就會成為蠶食企業發展的野獸,甚至拖垮一家知名企業。”1月4日,西南地區某城商行公司業務部經理表示。
“在經濟情況好的時候,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有條件實現雙贏,但風險是在經濟形勢下行的時候,產業部門違約率會上升,兩者有交叉傳染風險的可能。”北京地區某券商銀行業分析師表示,“比如上世紀90年代日本企業陷入危機的時候,想到的不是破產清算重組,而是通過關聯銀行追加貸款,暫時避免破產,但后果是僵尸企業增多,銀行不良上升,阻礙經濟復蘇。”
戚克栴認為,所謂的“金融控股集團”大批量出現本身就是不正常現象,短時期內對參與的企業可能有好處,但對整個金融系統而言,一定是弊大于利。
“在成熟的西方資本市場上,很少出現如此多的所謂 ‘金融控股集團’。因為術業有專攻,何況金融是一個高風險,需要專業知識和長期業務經驗的行業。”戚克栴說,“雖然監管部門對銀行、證券、保險等公司的高管任職有相關規定,但股東尤其是控股股東對其發展仍然影響巨大。拋開違規交易的問題不說,你怎么能放心讓一個沒有充足金融知識經驗的人參與到幾十幾百億的存款、保費或客戶資產的管理上呢?”另一方面,在產業資本快速進入金融領域的大背景下,銀行、保險、證券、融資租賃等卻分屬不同的監管部門,中國監管體系對于金融控股集團的監管尚屬空白。不過近期監管部門已關注到產業公司大規模進入金融行業這一現象,并對此表示一定擔憂。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2017年10月的一次講話中表示,金融控股公司是未來金融穩定發展委員重點關注四方面問題之一,并有觀察到一些大型私人企業通過并購獲得各種金融服務牌照,但并非真正意義上的金融控股公司,其間可能存在關聯交易等違法行為,而對這些跨部門交易,目前尚沒有相應的監管政策。
“關聯交易并非都是違法交易,但必須遵循公正公開原則,監管部門未來應該在關聯交易上嚴格審查,如要求關聯交易需公開披露,并證明其公正,以及履行必要的市場化程序等。”戚克栴認為,“中國金融資本市場配套法律法規、投資者保護條例、信息披露制度等不完善是關聯交易、監管套利等風險發生的根本原因。此外,則一定要加強對金控平臺‘產業-金融’協作的‘穿透’監管,發揮金融穩定委員會的協調作用、央行宏觀審慎監管的職能以及地方金融監管局的作用,加強對具有實操經驗、道德水準達標的金融人才的儲備和,尤其是需要培養一批有執行力的中央與地方監管部門的金融人才。”
姚希則認為,對于所謂的關聯交易、違規經營等,更多是產品、行為的問題而非金融控股集團本身這一機構的問題。“分類監管并非全無可取之處,這有利于管理的專業性。”姚希說,“所謂監管協調,更多是指在產品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上進行協調,在金融安全和金融創新中找到平衡。”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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