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是模仿還是創作專欄
當今社會很多的商業作品與藝術作品都講究根據大數據顯示因素而研發,借力數據作為有力的參照。對于“大數據”(Big data)研究機構Gartner給出了這樣的定義。“大數據”是需要新處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強的決策力、洞察發現力和流程優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長率和多樣化的信息資產。與此類似,大數據并不在“大”,而在于“有用”。價值含量、挖掘成本比數量更為重要。
大數據為什么被認為是模仿
被認為是模仿是建立在原來的事物上進行的整改或者修正而形成的再次創造的作品,如根據以前某行業當時的數據去判斷現在這么做能帶來的市場/社會反映,也就是把大數據作為一個標桿去模仿它為預期目標,甚至以大數據統計為基準去超越。其優點是可以在成功的事物上再次鑄造一次輝煌,省去可能會當成炮灰而見光死的幾率。
亞里斯多德說:“人對摹仿的作品總是感到快感,經驗證明了這一點,事物本身看上去盡管引起痛感,但維妙維肖的刻畫看上去卻能引起我們的快感。但假如我們從來沒有見過所摹仿的對象,那么我們的快感就不是由摹仿的作品而是由技巧或類似的原因得知的”。
大數據是創作力
與之前所說的模仿恰好不同之處就是利用大數據的靈感去創作另外一件完全未知的事物/作品。如果大數據只是為了模仿換湯不換藥,那么真正的原創作品的就極為罕見了,目前的市場需要的更多是帶有新鮮血液的作品的,而不是覺得前期的某些東西它成功了,我們可以偷工減料的模仿它再次發光。如果一口一個大數據不是創作新作品,毫無意義所在。如當今火爆滴滴打車軟件是根據市場大數據而創作出來的產品。
不管是模仿還是創作,目前市場更多的是善于模仿而不善于創新,并不是國情和國際接軌有關系,人們很想有自己的創新的東西,并在國內的創新產品中擁有一席之地。也有人認為模仿是創作的母親。
轉載注明原創作品來自:胡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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