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新規,監管層如何尋求效率與安全平衡?金融
7月31日,央行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并進行為期一個月的民間意見的征集,目前民間征求意見期已經結束。據了解,已有多家行業協會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就意見稿的探討反饋了意見。
意見爭議集中度較高
經過一個月激烈的爭論,業內業外對《征求意見稿》的爭議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大方面:
爭議一:賬戶開立門檻提高。目前開設一個支付寶賬戶只需填寫身份證號、綁定銀行卡即可,而意見稿要求開設賬戶需五重驗證,手續更為繁瑣。
爭議二:要求支付指令驗證方式與支付限額。數字證書與電子簽名對于使用電腦網購的用戶不難,但對于使用手機購物用戶來說有些困難;與此同時,日累計5000元、年累計20萬元的限額,對于一些喜歡網購奢侈品、網上理財達人來說,顯然不夠。
爭議三:支付賬戶不能向他人銀行借記卡轉賬。目前支付寶等支付方式可向他人銀行卡轉賬,且是免費的,而征求意見稿支付賬戶不得向他人借記卡轉賬,那么只能選擇銀行網銀轉賬,跨行轉賬則需要一定的轉賬費用,而且也不方便。
爭議四:超過200元的支付指令機構不得代替銀行驗證。200元的額度已經很低,如果支付機構要求驗證一次,接著銀行又驗證一次,快捷支付的客戶體驗將大打折扣。
爭議五:支付機構不能為P2P等金融機構開設賬戶,且限定綜合類支付賬戶限額?!痘ソ鹬笇б庖姟芬幎?,P2P資金需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進行存管;在此之前,大部分P2P平臺都是把資金托管業務交由第三方支付。但目前來說,P2P網貸行業風險仍然較高,很多銀行不愿承擔這樣的風險。
這些爭議的背后其實說明一個現象,正是支付新規給廣大用戶的購買行為帶來了極大的不便,所以遭到如此大的熱議,雖然新規的內容更能保障用戶賬號的安全。
監管層如何尋求平衡之道?
《征求意見稿》旨在找到一條效率與安全的平衡之道,既能有效保護消費者權益,又能防范支付體系的系統性風險。不過,現在已進入到全民網購時代,支付新規幾乎與每一個人的利益息息相關。
據相關數據統計,2014年國內網購用戶已超過4.3億人,預計2015年國內網購用戶將突破5億人。隨著互聯網以及移動支付的發展,網絡支付得到快速發展,以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已成為全民網購的核心支撐。所以,《征求意見稿》一出,其中的一些條款的規定會給大眾的支付帶來了極大的不便,引起廣大網友如此大的爭議,也是無可厚非的。
監管機構如何尋找一條支付效率與安全平衡之道呢?要是追求安全之道,那么就要犧牲掉效率,支付的便捷性會大打折扣,要是追求效率,在安全上就不得以保障。
“第三方支付為消費者購物結算提供了極大的便利,但由于支付機構的內控和風險管理水平良莠不齊、抵御外部風險沖擊的能力較弱,第三方支付作為互聯網金融業態的一種,客戶資金被盜用、信息泄露等安全問題時常發生,同時由于監管缺位,也易導致沉淀資金問題、信用卡套現和洗錢等法律風險。”國內知名P2P平臺安心貸聯合創始人趙慶云表示。
那么,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呢?實行“同類業務同一管理”的金融監管乃必要之舉。
為建立平等的競爭環境和監管環境,無論金融機構還是互聯網企業開展的金融活動都應當受到統一的監管,否則就會產生監管套利和監管不公平,極易導致“劣幣驅良幣”現象。
目前,互聯網支付的監管政策還不完善,實行“同類業務同一管理”的監管可以借助于銀行成熟規范的監管政策來加快完善網絡支付監管,按有關規定履行反洗錢、保障客戶資金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義務。
支付新規中,對“支付機構采用不包括數字證書、電子簽名在內的兩類(含)以上要素進行驗證的交易,單個客戶單日累計金額不超過5000元”的規定,與央行對商業銀行、銀行卡清算機構的監管要求是一致的,實際上也體現了“同類業務同一管理”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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