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新條例是“打假”還是“打壓”?觀點
任何事物都有兩面,一面有陽光,一面必然是陰影。如果說電商將我國推上全球最大網絡零售市場的寶座,將馬云推上首富的寶座,見證了無數百萬千萬甚至億萬富翁的誕生,這是陽光的一面,那么陰影無疑是假冒偽劣、銷售欺詐、維權艱難等問題的存在。
在鏟除陰影的道路上,監管部門也一直不遺余力,新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將于3月15日起施行。根據《辦法》,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惠價”銷售商品或者服務,現場說明和演示弄虛作假或引人誤解,也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乍聽起來,還是挺可怕的。但這種責任其實很難界定。俗話說,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對于絕大多數人來說,為什么喜歡淘寶?除了方便之外,就是因為能夠物美價廉。
“物美價廉”就像一千個人心中一千個哈姆雷特一樣,所以網絡商品是否正品很難界定。淘寶認為非授權渠道不等于非正品,比如,自己做的黑芝麻糊,比所謂的名牌產品做的還更加地道,選材精良,沒有添加劑之類等,只是沒有通過傳統認證渠道,畢竟是個人小賣家,一個認證下來都趕上砸鍋賣鐵了,誰還敢開網店啊。難道就不是正品了嗎。既然是否正品就存在差異,加上進價成本千差萬別。也許在人家的成本里就是清倉價。你如何認定別人弄虛作假。
其次,商人逐利,消費者貪便宜,這是人之本性。雖然人人都知道“用買白菜的錢買到白粉”是不可能的。但他們依然對此寄予厚望,于是有了所謂的“高仿”“清倉”“甩賣”“外貿尾單”…… 為了響應監管部門的“打假”政策,目前淘寶帶有“高仿”的商品都無法上架。但是有的人就喜歡高仿,因為正品買不起,又有點虛榮心。有些時候,只是想要個“正品”的心理安慰。
如果監管部門在這些形式主義上錙銖必較,那就是變相打壓網購。監管部門最需要“打假”的是:標榜“正品”,消費者也掏的是“正品”的錢,但賣的是“高仿”的商家。假若真要動真格去做,需要把戰線全面鋪開,對數量巨大的所有個人賣家進行監督,執法成本將無法承擔,也就只好動這些小心思。
當然,新條例并不是全是走形式主義。條例中提到“如果收到消費者退貨要求十五天后還不辦理退貨手續,或以消費者已拆封、查驗影響商品完好為由拒絕退貨的,視為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將依法受到處罰。”還是有實際意義的。
雖然說現在淘寶等電商已經做到“采取全額賠付、7天無理由退換貨、假一賠三和買家申訴賣家舉證”等方式來打擊欺詐和售假商戶。然而,這樣做必然會有巨大的成本投入及平臺店鋪人氣損失,再加上很多商家都是交了“保護費”的,很多時候,電商并不能做到“公平公正、真刀真槍”地打假,只要“面子上過得去就可以了”。
比如消費者買個便宜的東西,我們要他們退貨還是難。即便是退貨,現在很多商家拿好評作為退貨的籌碼。要退貨,必須將差評、中評改成好評,否則一切免談。很多消費者為了盡快解決問題,一般都是盡量照做。有時候為了退貨麻煩,賣家會貼補幾元,還是要求好評。
為了增加好評,某些商家甚至想出奇招,在物流單上統一印刷了“如果您在我店購物,請在網上留下好評,憑好評截圖,可以在下次購物時充抵5~10元人民幣,或者返現5元”等。如此一來,好評如潮,網店的生意迅速火爆了起來。電商的評價體制本身就是為了甄別假冒偽劣,這種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做法,反而助長了“假冒偽劣”橫行其道。
網購打假,任重而道遠。誠如馬云所言“網購只是一面鏡子,告訴你麻子在哪兒,不是把鏡子砸碎了,你的麻子就沒了。把淘寶滅了,你以為就沒有假貨了?”支持打假,但絕不支持打壓網購。雖然我國電商發展很快,但它目前依然處于微型經濟狀態,還需要政府繼續大力扶植,給商家更多寬松環境。不出現“清倉價”,不代表不賣假貨了。網絡真要打假,不要只走形式主義。
換言之,在電商時代,打假亟需引入互聯網思維,多方協同作戰。一方擁有執法權,一方擁有海量的大數據,雙方合力打假只會事半功倍。雖然目前協作打假尚處在探索階段,磕磕碰碰也是在所難免。但只會越來越好。意大利學者諾貝托·博比奧曾說,社會中的各部分不會為了達成一個共同目標而自動協調配合,形成觀點自由碰撞與交流的市場才是健康的,真理才會愈辯愈明。(科技新發現 康斯坦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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