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機構縱容定時炸彈,解密攜程財報中包房業務貓膩自媒體
文/路北(微信公眾號:lubei2014)
每次攜程發布財報時,分析師總是在一個問題上無功而返:攜程的包房業務。這個讓攜程諱莫如深的問題恰恰隱藏了很多貓膩。
包房業務,可以簡單理解為批發業務,即OTA一次性從酒店供應商低價購買一定時段內的酒店間夜量,然后自負盈虧地銷售。與通常的代理業務最大的區別在于,包房業務的風險很大,而且占用大量現金流。若房間賣不出去,虧損只有自己承擔。包房業務產生的根源在于酒店同質化競爭嚴重,價格戰是常態,而包房業務可以讓OTA拿到相對較低的價格,從而增強競爭力。攜程是這一模式的始祖。
與其他OTA不同,攜程的財報數據在公布的維度上總會別出心裁,比如從不公布酒店業績的重要衡量標準——間夜量,而同在美國上市的藝龍和去哪兒則中規中矩地公布。所以,攜程的包房業務業績一直是個謎。
但鮮為人知的是,包房模式在財報中的計入方式卻極大地影響著最終利潤,而幾乎所有投資者都被蒙在鼓里。
近日,筆者接到一位業內人士的爆料,從而得以一窺攜程包房模式的貓膩。
會計計入方式不同,利潤天壤之別
對上市公司而言,高利潤是吸引投資者的重要砝碼,A股、港股、中概股概莫如此。
作為OTA行業的元老,財力雄厚的攜程是第一家做包房模式的OTA。由于不是行業主流模式,包房模式也一直“淹沒”在攜程的代理模式中。但隨著OTA在酒店領域的競爭愈發激烈,包房模式帶來的價格優勢讓其占比在攜程中不斷加重,雖然沒有準確數據顯示,但該業內人士表示,其比重正不斷加重。
包房模式其實是另一種賭博,拿房價格低,但風險高。比如酒店市價賣400元每間夜,包房價為250元,OTA買斷后可以賣350元。
若以OTA常用的代理收傭金的模式記賬,以400元每間夜計算,酒店付15%傭金,OTA所得凈收入為60元。而若以包房模式計算,OTA以350元的價格售賣,成本250元,假設OTA售賣成本是30元,所得利潤為70元。但在計入財報中的會計記賬方式中,選擇用凈收入還是毛收入方式計入包房模式的利潤,差距可謂天壤之別。
若按照毛收入記賬,OTA的收入是350,成本30,存貨要給酒店250,利潤為70元(350-250-30=70),即毛利潤率是20%。若以凈收 入記賬,按凈收入記就是100元(350-250=100)是收入,30元是成本,利潤是70元,這樣毛利潤率就高達70%。
而攜程選擇的是毛利潤較高的記賬方式——以凈收入記賬。
“按凈收入記賬的好處是什么呢?第一,表面上按凈收入記賬似乎不好,顯得把收入寫少了,但是,它的毛利潤率會顯得很高;第二,站在美國投資者的角度看, 做代理的生意和做包房的生意性質是完全不一樣的,涉及的風險也是完全不一樣的。做代理你并不用冒壓錢存貨風險。包房的話,成功還好,你不成功就是凈賠了, 所以做包房和代理風險完全不在一個水平。”該業內人士解釋道。
審計機構縱容定時炸彈
對投資人來說,這種包房模式在會計師的粉飾下有可能成為一種隱藏的定時炸彈。
通過以凈收入的記賬方式,投資人并不會看到隱匿的包房模式的異常,也許這是攜程采用這種記賬方式的初衷:不能讓投資者知道攜程正在做一塊風險很大的業務——包房模式,而且該業務比重在逐漸加重。
凈收入記賬方式恰似攜程的遮羞布,但對監管甚嚴的美國證監會來說,怎么會允許這種粉飾財報的方式存在?
戲劇性的是,據該業內人士透露,最近有另一家OTA不服氣,剛開始做包房業務不久,面臨著審計,便要求其審計機構(非攜程審計機構)按照凈收入的方式計 入包房模式的業績,但該審計機構強硬表示必須以更公正合理的毛收入的方式記賬。一怒之下,該OTA上報到SE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沒想到,得到的答 復是以毛收入的方式記賬。
問題是:為什么攜程可以以凈收入的方式記賬呢?
這似乎要上溯到攜程的會計審計機構——赫赫有名的普華永道。為什么普華永道同意攜程以明顯不符合規定的凈收入的方式記賬卻沒有遭到SEC的調查?背后的故事也許只有當事人清楚。
不過,接下來,遭到SEC調查的可能就是攜程和普華永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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